
有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 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2、商事主体经营范围和许可审批项目等有关事项及年报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请登录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www.szcredit.org.en)或扫描执照的二维码查询。 3、商事主体须于每年1月1日-6月30日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商事主体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向社会公示商事主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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