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连队“两委”后备力量建设,十团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委”后备力量。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等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招聘岗位。十团连队“两委”后备力量,能服从连队党支部和连管会工作安排,参与连队管理,承担服务职工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职责。
2.招聘数量。计划招聘10名后备力量。
三、工作报酬
按照十团现行“两委”后备力量的待遇发放相应工作报酬。
四、报名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年满18-35周岁(招聘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4.具备良好品行和适应岗位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等基本素质能力,能基本掌握并使用办公软件。少数民族同志必须具备一定的国家通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5.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6.非退休人员、非双重劳动关系身份的人员。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社区矫正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信息发布平台
十团微信公众号“微观十团”发布招聘信息。
六、招聘程序
连队“两委”后备力量招聘工作由十团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6日10:00--4月1日14:00(休息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至第一师十团机关二楼219室。
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
①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②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③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信报告;④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⑤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荣誉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扫描版(电子扫描版放入一个文件夹)。
注意事项:报考所提交全部材料与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退役军人资格审查由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报名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经资格审查无误后,方可进行笔试。
3.准考证领取时间:报名现场领取。
准考证领取地点:十团机关219室。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6年4月2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仅进行一场综合性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试卷命题及答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4.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达不到1:3比例,按照实有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5.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笔试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
6.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笔试考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26年4月3日。
面试地点:十团机关。
2.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4.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合,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试卷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不具备上述优先条件的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时间:暂定2026年4月8日。
体检地点:十团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在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工作由十团纪委负责监督。
七、注意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纪委的监督。
咨询电话:0997-4901885
监督电话:0997-49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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