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保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保障人员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
(三)师市本地户籍(职工身份优先),外地户籍原则上也可以报考,但必须是本地常住人口,录取后15个工作日内需将户籍迁至师市内。
(四)具备良好品行和适应岗位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等基本素质能力,能基本掌握并使用办公软件。少数民族同志必须具备一定的国家通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五)持有C1以上驾驶证,驾龄1年以上,3年内本人机动车辆驾驶证单次扣分不得超过6分,累计扣分不得超过12分(驾龄不满3年的,自持证起计算)。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酒驾醉驾、无危险驾驶记录。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社区矫正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平台
十四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程序
后勤保障人员招聘工作由十四团党政办公室负责落实,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10:00—2026年5月22日19:30。
(二)报名地点:十四团机关党政办公室。
(三)线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将资格审查表及相关材料发送邮箱(1808814663@qq.com),线上报名通过后,再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报告、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如有职工身份、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2.驾驶证、“交管12123”中违法处理记录情况截图或现场查看。
3.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5月25日11:00。
2.面试地点:十四团机关
3.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5.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合,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
6.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中共党员、职工身份、全日制大科及以上、退役军人优先,不具备上述优先条件的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1.体检时间:2025年6月上旬。
2.体检地点:十四团医院。
3.体检标准:参照十四团职工招录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须党政办公室同意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九)公示
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对拟聘用人员公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注意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务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15688801456
举报电话:0997--4951912
十四团党政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