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16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的国有企业。其下属的阿克苏管理分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成立,负责管理阿克苏红旗坡机场、库车龟兹机场、图木舒克唐王城机场和阿拉尔塔里木机场四座机场。各机场基本情况如下:
阿克苏机场:首建于1942年,1969年迁至现址,2008年和2018年两次改扩建,为军民合用机场,距市中心12.5公里,2020年11月26日T2航站楼投用后运行效率和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库车机场:始建于1939年中苏民航时期,1952年修复建站、1953年通航,2009年迁建工程开工,2011年9月7日新机场正式通航并更名为库车龟兹机场,近年来疆内外航线逐步完善,航空通达性不断提高。
图木舒克机场:于2018年12月26日通航,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44团境内,为地区经济发展、旅游开发和人员往来搭建了便捷空中桥梁。
阿拉尔机场:于2021年3月18日开工,2022年6月16日通航,其建成对促进南疆经济发展、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升兵团战略投送能力及维护新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任职条件、无违规违纪及任职回避情形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用工形式
(一)机场运行指挥、通信导航专业为劳动合同用工,与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二)飞行区勤务岗为劳务派遣用工,与第三方劳务公司(新疆天山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应机场工作。
四、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品行端正,恪守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分配。
(二)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26周岁,持相关证书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符合机场集团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身体健康,形象良好,相貌端正,体态匀称。
(五)需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存续劳动关系。
(六)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七)能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3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或不予录用:
1.个人征信严重不良、存在长期恶意逾期记录的。
2.曾在国有企业招聘中存在隐瞒信息、弄虚作假、违规报考、考试舞弊等不良记录的。
3.不符合国有企业入职政审、考察标准的。
(十)任职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机场集团在岗人员存在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也不得应聘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新疆机场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众号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7日24:00(北京时间)止,逾期收到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扫描招聘公告二维码,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应聘者须如实填写,如有不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二维码:

3.报名须知: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不得重复投递,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应聘人员应仔细核对自身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因材料不实、不全或格式不符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面试,具体时间以“阿克苏机场”微信公众号公示通知为准。
(五)考察或背景调查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核查其毕业证、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
(六)体检
经考察或背景调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等,形成拟录用人员提案,提交阿克苏管理分公司党委会研究审议。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阿克苏机场”微信公众号公示。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邮箱,以便及时接收重要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或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三)因报名人数不足、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背景调查、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决定是否顺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递补事宜须履行本单位内部审批程序后方可开展。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本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增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7-6680015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00